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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天生是厨霸? - [七情有理_我的专栏]
200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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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伴中不乏称霸厨房的高手,可大多是世俗和后天努力双向达成的效果。从早先的“举案齐眉”,到延续至今的“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再到每个女人都或多或少心知肚明的那句“要管住男人的心,就要先管住他的胃”……的确,从古到今,厨房作为女人修炼的第一战场,绵绵不绝地为女人自身价值的确立添砖加瓦。对于今天的女孩们来说,略去了女红和琴棋书画的日常修炼,世俗和传统的残余势力挣扎着不愿放过的,恐怕也只剩厨房了。
对厨房的关注因人因地域而异。我的韩国女友们个个早已修炼成料理主妇之身,据说在韩国,女孩子不会做饭是无法想象的。而在以养育绝种好男人闻名的上海,女人的厨艺很大程度上得不到施展,偶尔有技艺在身的持家之人,伊厨艺的高峰也极有可能出现在婚嫁之前。生来愿意为女人分担家务的老公今天本不多见,何况还乐意从生命中柴米油盐的日子里分出一半,时不时系上围裙换个战场打拼。南方男人的细腻和低姿态还是很得如今女子的想往。Rey是我一个台湾的男友,他曾跟我在msn上细细讨论怎样给心仪的女孩子做便当,让我忍不住又是一阵嗟叹,原来爱心便当不只是装模作样地出现在台湾言情剧里。
我的Mr.比格可以说是这篇文章的引子。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笨手笨脚地在厨房里把土豆皮洒得满地然后土豆丝焦黑出锅,接着,烤肠菜心里的芡粉稠的像胶水。突然没两天,我的Mr.比格手托一盘色香味俱全而且制作过程极其复杂的“黄金甲”伸到我面前,如此不可思议的美味和进步联起手来彻底打击了我。难不成,男人对烹饪确有天赋?
这个问题在我的成长追溯里也得到了解答。话说老妈最拿手的招牌红烧小排,历史上的第一次现身竟是在我爸对我妈倾情奉献的饭桌上。那会儿老两口还没结婚,我爸为表心意,把我妈请到家里亲自下厨做了一整桌菜,并因此把我妈从心到胃五脏六腑整个全掳了去。历史的前进总是伴随新生力量的崛起和旧势力的衰落,我爸看尘埃落定,开始手把手把毕生厨艺传授给女主人,自此心甘情愿地退出我家厨房的历史舞台。从此,我家永远是老妈掌着大勺,把另外爷俩和进进出出那些来客们的胃打理得舒坦妥帖。历史被昭示在青天白日下,我不只一次地打量着我们家从不显山露水的大当家,他老人家竟然才是宋家厨房的鼻祖和权威?!
最近一次和大表哥在饭桌上谈起这个话题。他起劲地跟我描述他一个哥们首次下厨愣是仅仅照着菜谱就做出一道博了满堂彩的糖醋小排。God!又是排骨!而他自己,最拿手的可乐鸡翅,也是首战开捷……再数数全家老小节日大聚餐的菜单:爷爷的甜汤、大姑父的三鲜小炒、二叔的凉拌蛰皮,以及老爸难得出手的啤酒鸭和红烧田螺,也许,还得算上老妈那道师从别处的清蒸黑鲤……
我身边的男士们多是单身贵族,偶尔下厨小试身手,皆是一鸣惊人,大有赶超母仪厨房的盛景之势。而时不时自己开伙的夫妻档,每到朋友聚会之日从来是系上围群和主人并肩列入“厨子三剑客”。
难道,今日的厨房政治真的出现了男人当道之势?对烹饪得心应手究竟来自于天赋异禀,还是几千年来被厨房里的女人们调养出了最为讲究的味蕾?
可惜的是,我毫无现身说法之力,我的厨房修炼从来仅限于果蔬和点心小食,主菜对我来说,还隔着难以逾越的山头。
男人天生是厨霸?这个消息,对于无数预备潜心修行的围裙女子们,无异于天气预报说最近一周都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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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最近读到一本书,《感觉的自然史》([美]戴安娜•艾克曼著,花城出版社),它从历史文化的角度谈论人的五种感官,读来颇开眼界,且意趣盎然,特别是味觉一章,勾起了我的许多记忆和联想。
书中说,“食物”一词所指的东西,并不像岩石、雨水这些词一样那么简单。“食物对大多数生命来说,是快乐的源泉。那是一种复合的满足感,既是生理的,同时也是心理的,其中很大一部分还与童年的记忆相关联。”读到这,我有被击中的感觉,这话直接与我的经历体验联系起来了。那是几年前,去深圳玩,一个朋友招待我们,那天有满满一桌子菜,而让我酣畅淋漓、大快朵颐的竟是一钵不起眼的香干煲。我先舀了满满一勺,然后将那一整勺切成拇指大小的香干丁连同荤素辛辣五颜六色的配料囫囵送入口中。
接下来,用舌头感觉其质地,尝试其辛辣,用鼻子嗅吸其芳香,用舌头将之翻转腾挪,然后慢慢咀嚼,同时咀嚼的声响在耳际回旋。且慢,这是套用了《感觉的自然史》一书中的描述,作者说“细细的品味”的物理、生理、心理的过程该是如此。大概是吧,但我的品味方式没有这么雅致,通常是狼吞虎咽,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品美食之味,享美食之乐。这大概是那个匮乏年代留下的后遗症吧。回头来看这一勺香干,其味道纯正,质感圆润爽滑,咸辣够劲。突然我想起了小时候吃的香干的味道,想起了小时候的吃食。
我的童年和少年基本上以文革十年为中心。在那样的革命年代,生活物资奇缺,许多的生活必需品,像肉、米、油、棉布等,都得凭票供应,再加上父母微薄的收入除了一家四口的生活,还要赡养老人,因此每周的打牙祭只有星期天,买两毛钱瘦肉,或蒸或炒或做汤,美味得让肚子觉得里面的油水似乎更加不足了。平常吃什么呢?长沙这地方,或者说我家里,腌菜、泡菜、干菜、豆制品是例牌。可想而知,饥饿感是我们惯常的感觉,平常为了解馋,不免会顺手牵羊,将人家晾在屋外绳子上的干菜、晒在簸箕凉席或地上的红薯片抓一把,塞进裤口袋当零食。豆制品常见的有这么几种:豆腐脑、豆腐、香干子、兰花干子、油豆腐等。这些东西价廉易得,营养也不错。香干子最特别,一个多厘米厚,四四方方跟小孩的巴掌大小差不多,褐色的表皮雪白的肉,厚实润泽而有一股子酱香。它是很好的原料,可配各种荤素菜料爆炒或闷煮。对小孩子来说还可当点心掰着生吃(其实是熟的)。这是遗忘了多年的童年味觉记忆和饮食之乐。
这大概就是书中所说的,食物会引爆记忆深处的童年味觉了。当我兴奋地这么告诉大家时,心里竟当做是自己独一无二的个人感受跟大家分享了,大有野人献曝之嫌,表达得却是那么的率真恳切。
味道的记忆是那么的牢固顽强不讲道理,其实,里面包含的何止味道本身呢。那已不仅仅只是欲望的记忆了,套用一个时髦的词,是“人文”的记忆。但是,味道的记忆又的的确确是一种生命的记忆。飘游在外的游子,垂老之年思念家乡亲人。常思“叶落归根”。这么说,崇高而深情,只是有些形而上,细想下来,似乎还不够说服力。倒是作家阿城的一个说法,似更近实情,他是在饭桌上听陈丹青说的,阿城说,所谓“叶落归根”,其实是人老了,胃实在忍受不了异国他乡的饮食,非得回来过把瘾再死。
据说,路遥先生弥留之际提出想吃妈妈小时候给他做过的钱钱饭。但周围的人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更不知道怎么做,于是四下里打听。好不容易问到了,原来那是用小米和黄豆煮成的稀饭。之所以叫钱钱饭,是煮在饭里的黄豆是敲成圆扁扁的形状,像铜钱一样。听说延安下面的某地,还有做钱钱饭的。于是专门开车去延安找人做,一来一回之间,路遥先生等不及,先去了。这成为路遥先生生前的一大遗憾。
可见味道这玩意是有顽强而准确的记忆的。如此说来,味觉的本源是不是就是一种欲望的记忆呢?这种记忆不是先天生成的,而是后天(童年少年)养成的,因此它常常与我们的生长环境、生活状态、地域特点、人事亲情联系在了一起。
书中还说,“味觉始终是一种亲密的感官。”“味道始终是一个考验或测试。有胃口的人,通常是那些以强烈的个人方式赞美生活的人,他们发现生活中既有奇妙壮丽,也有平淡乏味。”如此看来,欲望必得通过胃口来释放了。
PS: 味道儿这玩意有顽强而准确的记忆~~ EXACTLY!!!
还有,爱美食的也是爱生活之人吧~~~